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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纺织服装进出口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复评工作的通知

文档日期:2010年06月22日 | 作者:吴红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精神,企业在获得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满一年后,应每年参加一次复评,直至信用等级三年有效期结束。

依据我会制定的《中国纺织服装进出口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展中国纺织服装进出口行业(以下简称“纺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复评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复评对象

1、首批(20084月)获得纺织行业信用等级并有效期满一年的企业。

2、第二批(200810月)获得纺织行业信用等级并有效期满一年的企业。

二、复评机构

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三、复评程序

(一)申请纺织行业信用等级复评的企业,请填写《中国纺织服装进出口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复评申报意向书》(附件1)(以下简称“意向书”),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我会信用评价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夏蕾E-mail:xialei@ccct.org.cn

(二)收费

1、复评工作严格按照商务部、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对每家企业收取1500元的复评工作费用,请复评费用汇至我会以下账户:

开户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号:220201040000216

开户行:农行潘家园支行

2、汇款后请将底单传真至我会。汇款单“用途”栏上须注明“信用评价复评款”,并在汇款底单传真件上写明贵司的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会及时将发票寄回企业。

财务联系人:后乐

传真:010-67719214

电话:010-67739343

(三)书面材料提交

1、企业根据获得信用等级的时间(首批或第二批)和企业类型(生产型或贸易型),按照《复评资料清单》(附件23)的要求准备相关书面材料,我会将有专人负责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咨询人:张腾、殷殷

电话:010-8777867387519010

 

(四)复评

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依据评价标准和评价模型,对参评企业进行复评,并给出初评结果 ,我会信用评价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复评等级。

 

 

(六)颁证及报告

复评合格企业继续享有原信用等级或提高信用等级,不合格企业要相应下调信用等级,并在原发布渠道公布。如参评企业复评结果与原评价结果不同,我会将向该企业重新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

在复评结果发布后的一个月内,向所有复评企业提交《中国纺织服装进出口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复评报告》。

四、复评时效

按照商务部、国资委相关文件规定,企业信用等级自评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每年复评一次。对逾期一年未参加复评的企业,我会将通过商会网站和主要媒体宣布该企业的原信用等级证书及标牌失效。请各相关企业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尽快参加复评工作。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7749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邮编:100021

联系人:张腾 

电话:010-87778673 

传真:010-67719251

 

中国纺织服装进出口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复评申报意向书.doc

 

        2首批(2008年4月)获得中国纺织服装进出口行业信用等级的企业需提交的复评资料清单( 生产型、贸易型 ).doc

 

3第二批(2008年10月)获得中国纺织服装进出口行业信用等级的企业需提交的复评资料清单( 生产型、贸易型 ).doc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09127

 

E-mail:zhangteng@ccct.org.cn

 

附件:1

(五)结果发布

我会将在商会网站(www.ccct.org.cn)和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antifraud.gov.cn)对企业的复评结果进行发布。对复评后未被评定为A级以上的企业,向其出具复评意见。

2、材料准备完整后,将填写完整的意向书打印后加盖公章连同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快递至我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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