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商会工作>>要闻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90号 公布2008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出口配额总量

文档日期:2007年10月31日 | 作者:信息部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90号
  【发布日期】2007-1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08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07111日至1115日。

 

附件:2008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务部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8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11

蔺草及蔺

草制品

万公斤

37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0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1340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49

锡及锡制品

万吨

3.33

锑及锑制品

万吨

5.99

万吨

2.63

240

甘草

6600

矾土

万吨

94

白银

4800

氟石

万吨

55

滑石

万吨

61

碳化硅

万吨

21.6

轻(重)烧镁

万吨

132.7

纺织品

蚕丝

26000

蚕茧

30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