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取消部分商品进出口 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
文档日期:2012年08月14日 | 作者:信息部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12年7月30日,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取消部分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公告》中对法检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对纺织和化矿等类别的235个HS编码项下产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其中涉及到我部分毯子和纱线面料产品。具体请见附件。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12年8月14日
附件1:
关于取消部分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2012.7.doc
附件2:
关于取消法检的113号公告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