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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对从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进口印染布设限

文档日期:2005年05月24日 | 作者:翟嘉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5月18日,加纳贸工部、人力发展部、信息部和财政部四部联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中国及亚洲国家进口印染布设限问题。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从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进口廉价印染布,以保护加纳当地纺织公司权益,维护正常纺织品贸易秩序。    
    会议通过了5项进口政策,分别是:    
1. 所有进口印染布的进口商要到加纳注册局注册取得合法身份,同时要到加纳贸工部注册,提交进口计划,每月汇报进口情况。     
2.进口的印染布都要通过加纳标准委员会的检验,明确标出原产地,同时符合加纳商标规定。    
3.塔克拉底港被指定为唯一一个进口纺织品产品的港口。    
4.进口的印染布将被视为“高风险货物”,由加纳海关和加纳标注委员会进行100%物理检查。此项规定在宣布后立刻实施。   
5.通过其他口岸进口以及以各种形式非法进口印染布的公司和商人将被起诉。  
    以上规定将于2005年6月1日起实施。    (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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