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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敲定纺织品输欧配额方案

文档日期:2005年06月16日 | 作者:翟嘉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国内纺织企业高度关注的“输欧配额分配”方案浮出水面。昨天,商务部外贸司司长鲁建华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商务系统纺织品出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已成文,其公式是以纺企在该办法正式实施前的12个月出口金额为基数,给予“前一体化时代”30%的权重,“后一体化时代”70%的权重---在“后一体化时代”的出口金额中,非设限市场、设限市场又分别占30%、70%  。按照会议议程,鲁建华今天将向与会代表通报临时管理办法。
    商务部昨天召开的会议被定为“系统内部会议”,全国各省、区、直辖市外经贸部门分管负责人悉数到场,会场戒备森严。此前有消息称,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落幕后,商务部将于本周出台管理办法,以分配国内企业对欧纺织品出口额度。

  昨天上午的大会结束后,鲁建华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临时管理办法”已经成文,“基数”确定为办法实施日前12个月纺企的出口业绩,即海关统计的出口额;今年下半年的“计算公式”为:2005年1月1日后的出口业绩占“基数”的70%权重。其中,对受限市场的出口又占70%,对全球市场出口(除受限市场)的出口占30%。在倒推的12个月中含“前一体化时代”的月份,其“全球出口业绩”将占“基数”的30%。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正式实施的时间为公布日后1个月。”鲁建华表示,考虑到在这个月中纺企难以立即获得订单,且从生产到出货最少需3个月,因此,不担心纺企在这个月赶紧出货以增大基数的现象普遍发生。在他看来,按照方案,“跑量”的企业难以获得大量“配额”,而“临时管理办法”最终确定以出口金额为参考标准而未用数量为指标,就是因为“希望优化纺织品出口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

  鲁建华表示,方案考量了各种因素,广泛吸收了纺企、经贸系统、专家意见,是“公平透明,考虑纺企出口实际的”,“通过今年下半年的实践,若‘临时管理办法’运行中没什么问题,则明年沿用;若有问题则适时调整。”江苏苏美达集团总裁余本礼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这个方案看,后发企业将享受更多的利好。但不管具体方案如何,对企业下半年的出口影响都有限,因为经历了今年前几个月的出口激增后,下半年可出口的量已所剩不多,关键的问题是明年商务部会怎样管理。他预计,“明年的政策会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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