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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强烈反对美国政府对我两种纺织品设限

文档日期:2005年09月02日 | 作者:翟嘉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中美第四轮纺织品问题磋商刚刚结束,美国政府9月1日立即宣布对中国胸衣(349/649)和化纤长丝机织物(620)两种纺织品实施特别限制措施。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代表中国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在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后不到一年的时间,美国政府不顾中国政府和业界的反对,先后三次宣布对来自中国棉制裤子(347/8)等9种纺织品进行特别限制,完全违背了WTO自由贸易的原则,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国纺织生产企业、出口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严重损害了美国的进口商、零售商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我会注意到,为减少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中国政府一直积极寻求化解矛盾的办法,先后与美方进行了四次纺织品问题磋商,希望能就中美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给双方企业创造稳定、可预见的贸易环境。但由于美方坚持对中方采取特别限制,使得双方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存在分歧,谈判无果而终。
    我会认为,纺织品贸易对中美双方都非常重要,如发生摩擦对双方都不利。希望美国政府能够从纺织品服装贸易长远发展出发,停止这种有损双边贸易关系的限制措施。
  我会强烈呼吁中国政府就此问题与美国政府进行严正交涉,切实维护中国纺织业在入世后应享有的正当权益,必要时对美国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0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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