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商会工作>>要闻

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2006年起停征纺织品出口税

文档日期:2005年12月13日 | 作者:钱铁萍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昨日宣布,明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降低100多个税目的进口关税,产品涉及植物油、化工原料、汽车及零部件等;取消豆油、棕榈油、菜籽油3种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停止征收纺织品的出口关税,并对60多项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

       明年对关税进行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为9.9%,与今年持平。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9.0%,分别比今年低0.1和0.3个百分点。税目总数将由今年的7550个增至7605个。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还宣布,将继续对小麦、玉米等7种农产品和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行滑准税;对冻鸡、啤酒、胶卷、摄像机等55种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并根据进口平均价格的变化适当调整部分从量税税率;对200多项进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

  此外,根据相关协议,将对原产于东盟十国的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其中所有“早期收获”商品的税率都降为零;对原产于亚太地区国家、巴基斯坦以及香港、澳门地区的部分商品实行协定税率;对原产于柬埔寨、缅甸、老挝、孟加拉国、苏丹等3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继续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等15种新鲜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

  截至今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整整四年。我国关税总水平已从入世前的15.3%降至2004年的10.4%,今年进一步降到9.9%,提前达到降至10%以下水平的目标。

相关文章